8月21日,市审计局一行赴青阳县开展县委书记和县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暨县长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召开进点见面会,市委组织部派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审计系我市第一次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按党政领导干部同责同审的要求,同时开展书记、县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突出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大项目(民生工作)实施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开展审计。第一次按《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要求,开展县长任期内自然资产审计,本次审计重点突出区域自然资源存量情况;贯彻执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等宏观政策法律法规情况;任期内重大环保、污染治理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使用及利用效果等。
会上,市审计局胡以民同志解读了具体实施方案,吴明楣同志强调了审计要求和纪律,青阳县纪良才同志作了表态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