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审计署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池州市主动转换部门角色、积极转变政府投资审计思维、及时调整审计方法,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实现了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发展。
一是划清“责任田”,积极转变部门角色。厘清了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国家审计的监督责任,严格区分建设单位结算审核与审计机关投资审计的属性和职能。各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结算审核等管理工作;审计机关依法对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是守好“责任田”,积极转变工作思路。跳出单纯结算审计思维,将政府投资审计的重心转到对建设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上来,重点实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和重大项目决算审计,继续对财政资金投入过亿、建设周期长或涉及重大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将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尽可能地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效。
三是耕好“责任田”,及时调整审计方法。全面退出工程结算审计,注重运用大数据审计方式,突出对国家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建设程序执行、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实现从传统的审价向现代化审计的转变。加大投资审计问题线索移送力度,促进建设领域廉政建设,改善建设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