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市审计局对市委网信办等29个单位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财务移交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依据《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池发〔2019〕2号)文件,重点对涉改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移交情况,银行账户、票据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9个单位中涉及资产经费移交划转的16个,其中:仅涉及经费移交划转的3个,涉及资产移交划转的13个(其中:整体划转的5个,部分划转的8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清查。机构改革后,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6月将原市旅发委的账务并入,同时合并资产管理系统,市财政局予以审核通过,但市文化和旅游局未聘请中介机构对原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2.部分单位资产移交划转办理不及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接收市民政局等单位固定资产计17.92万元,截至审计时,资产未实际划转,未进行账务调整,未登记资产卡片列表。
3.个别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市发改委接收市商务局(原市粮食局)31套职工房改房,其中26套在房改办系统中显示已出售,市发改委仍以原值80.80万元入固定资产账。
4.个别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市发改委接收的市商务局(原市粮食局)往来款中有账龄达8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382.28万元、其他应付款328.87万元,未进行有效清理。
5.部分单位未按规定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原市国土局等单位购领的财政票据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核销手续,有的甚至已遗失。
6.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机构改革撤并的原市国土局等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未撤销。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池州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相关单位已完成或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