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好“三会”。开好审计进点见面会、审计组工作例会和审计业务局级审定会议。在审计进点见面会上,对审计工作提出总体要求,要求被审计单位依法配合审计工作;在工作例会上,讨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审计定性处理和下一步需要关注的审计重点内容;审定会上,讨论审计处理意见是否合理有效,审计建议是否科学合理等,防止出现重大审计风险。
二是采好数据。审计采集近三年镇政府机关(街道办)、民政、扶贫、计生、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5套财务数据,力求实现被审计单位数据采集全覆盖。
三是做好评价。审计围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各自职责分工,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重大经济事项民主决策、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按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