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池州市及各县(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季度对贵池区、青阳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东至县2020年度“四好农村路”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石台县2019年度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持续跟踪审计池州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审计调查范围覆盖到市、县(区)财政局、经信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等32个部门单位,共抽审财政资金15579万元,抽审了44个项目,并对以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一、基本情况
1.贵池区、青阳县扶贫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19年度贵池区扶贫专项资金共计 10603.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0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82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32万元、区本级财政资金4400万元,债券资金2605万元,存量资金233.28万元(其中区级存量资金200万元、市级存量资金33.28万元),以前年度结余资金9.29万元。截至2019年末,扶贫专项资金使用10155.5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扶贫类支出2529.53万元、产业扶贫类支出4608.62万元、就业扶贫类支出436.08万元、教育扶贫331.90万元、金融扶贫749.42万元、潜山帮扶结对扶贫支出1500万元。至2019年末,资金结余448.02万元。
2019年度青阳县扶贫专项资金共计37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9万元、省级资金517万元、市级资金 370万元、县级2180万元,比上年增列300万元,增列数占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量1701万元的18%,超过省里规定的10%。截至2019年末,扶贫资金拨付使用4759万元。其中: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2079.6万元、饮水工程335.9万元、产业化项目1246.5万元、扶贫贷款贴息440万元、教育资助80万元、社保兜底资金206.4万元、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90万元、其他资金280.6万元。
2. 东至县“四好农村路”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度东至县“四好农村路”扶贫项目共计13个,其中硬化道路12条共计11.366公里、改建桥梁1座。13个扶贫项目由实施地点乡镇作为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县工程施工小额库摇号或乡镇自行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承建。截至2019年末,13个扶贫项目均已完成交(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计划总投资1225.7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0万元,其他为拼盘上级统筹安排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225.7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0万元,其他为拼盘上级统筹安排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截至审计之日,实际支付工程款664.7万元。
3. 石台县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管理发放情况
石台县制订《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坚决兜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2019年度石台县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孤儿救助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财政“一卡通”方式发放,全年累计发放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3210万元。
4.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本季度对池州市清偿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进行了跟踪检查,审计发现,2020年7月8日经贵池区人民法院判决,池州学院景观工程最终审定结果为794.2万元,工程款已支付585万元,未支付209.2万元,池州学院按照法院判定结果,已于2020年9月18日结清以上剩余工程款。截至2020年12月末,池州市无新增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二、政策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农村四好路”未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审计发现,东至县2020年在实施“农村四好路”扶贫项目时,未对已竣工的青山乡老国道路-1、龙泉镇塔垅路、官港镇八组路、泥溪镇牛角淼路等7条道路开展项目验收。
审计建议:有关乡镇应尽快向县交通运输局提交验收申请,及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2.个别五保对象重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审计发现,2020年石台县部分乡镇存在五保对象重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涉及五保对象4户、金额2266元。
审计建议:石台县民政局应督促有关乡镇对重复享受生活补贴资金予以收回,原渠道退回县财政局。
三、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池州市人社局、东至县医疗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违规多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问题,已追回多支付资金,完成整改。
2.关于石台县“未按期完成关闭矿山环境生态治理”的问题,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该矿山环境生态治理工程开展验收,完成整改。